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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大隊能追繳社保費嗎?為了減少社保費支出,長期以來,一些企業隱瞞實際工資水平,將社保繳費按最低工資標準或基數下限繳納,甚至不繳社保費。2019年開始,社保征繳工作將轉移到稅務部門,屆時,所有企業都必須按照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那么勞動監察大隊能追繳社保費嗎?接下來找法網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勞動監察大隊能追繳社保費嗎《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是關于勞動違法行為的追究時效規定。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則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則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所謂時效,一般是指法律關于刑事責任、民事訴訟權利等的有效期限。具體到勞動法領域,也就是關于勞動者請求保護其權利的有效期限。根據勞動者權利救濟的途徑,可以將勞動法領域的時效劃分為勞動監察時效和勞動仲裁時效。因而,從勞動者的視角來看,勞動監察時效是勞動者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投訴的有效期限;從執法部門的視角來說,勞動監察時效是勞動監察機構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責任追究的法定期限。 二、員工不想繳納社保是不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對用人單位而言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是無法規避的。所以只要你與正規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單位就必須為你繳納社保,當然伴隨著你也要根據規定繳納社保。 三、企業不能放棄給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雖然員工自愿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員工要求企業補繳,企業必須100%補繳員工的社保。 而且未繳納社保期間,發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逃不掉責任,不管是不是員工自愿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勞動監察大隊能追繳社保費嗎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必須公司所有人員都要按照實際工資基數繳納社保,不能只是繳納部分人的社保。企業和員工都要注意,簽署的不繳納不繳納社保的文件是不被法律承認的。 |